商业视窗
专栏
捆绑外资“走出去”
文|华一
日期: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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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如果说,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是我国对外开放后成功走出的第一步,那么中国经济发展到现在,是否可以探索接下去的第二步,即利用外资“走出去”。
近期,有观点提出,在国家资金鞭长莫及的领域,国内企业,国家审批机关及相关机构是否可以考虑利用国外先进的资本市场来考量和协助中国的对外投资项目呢?特别是对于收购悍马汽车这样无关国家战略安全的项目,借力国外资金更便利、有效。
在国内,尽管PE投资方兴未艾,并购贷款也刚启闸门,但企业债券基本与民营企业无缘。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利用股权、债权及股债混合型融资,协助企业收购兼并已经习以为常。“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完全可以开拓融资广度,以他山之石攻他山之玉——利用国外的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并尝试将此思路形成海外投资的制度和习惯。打个比方,这有点像解放战争时期,外线作战的部队不能总是依靠解放区的物资支援,而要在敌人后方自给自足。
利用外资,对项目是一种再保险。与国内的项目审批单位相比,国外的金融机构更了解当地项目的可行性。由于这些金融机构会拿出真金白银,华尔街精英的职业前途也会和投资的成败连在一起。因此,当中国企业向这些金融机构融资时,他们的审批通常是认真、严谨的。如果他们同意融资,说明项目收购是有相当可行性的;如果没有获得同意,这并不等于说项目就不具备可行性了,但至少我们可以了解他们不同意的原因,比如其中有哪些风险因素我们没有考虑周全,我们企业的内部管理有哪些让出资人不放心的地方。而且,融资成功后一旦项目失败,至少有外资跟我们一起买单。
中国企业利用外资在海外投资收购是有成功先例的。比如中信就曾在澳洲收购过矿产资源,德隆也曾在美国收购过制造企业。但是,华尔街的钱不容易拿,特别是对于他们不甚了解的中国企业。虽然西方的资本市场非常广阔,但是实际上这个“圈子”并不大,“圈子”里的小道消息传得很快,而且跟风现象比较严重。如果一家机构决定不提供资金,其他机构往往也会跟着拒绝。所以中国企业从第一次融资询问、谈判的时候,必须做好充足的实战准备,小心行事。开始,最好能够通过一些规模较小、风险较小的海外融资项目,较早地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信用关系,熟悉他们的流程,在“圈子”里树立良好的口碑。
如果有意出资,国外的出资人往往会对融资方提出许多条件。比如他们会要一定的话语权,可能会对管理人员的选配提出要求;会对财务管控提出需要改善的条款,等等。这些条件保护出资人的条件是对融资方管理层的约束。但是这些约束,对于缺乏相应人才储备、不熟悉西方企业管理运作机制的国内企业,反而是有益的。事实上这就等于是师傅手把手教徒弟。国内企业可以趁此迅速提升“外线作战”的能力。
在海外融资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注意风险防范,不能让华尔街忽悠了。风险把控关键是别把自己的老本全都搭上。操作中,中方企业应该提出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盈利预测作为主要融资担保。为防备被收购方违约、反悔,还可以要求在并购合同中增加违约条款。违约金的金额设定,中方企业有时会碍于面子,定得比较低,这样显得比较幼稚,不容易得到对方尊重。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可能损失,加上一定的罚款额,同时考虑当地市场的惯例。
总而言之,主动利用外资,进行海外投资,应该成为中国企业的“走出去”方式之一。成了,中国企业赚大头;败了,华尔街为我们付大部分的学费。不管成败如何,我们都可以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国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赶超国际强手打下基础。
(作者系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本文只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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