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称他们是最没良心的一群人,也有人称他们是中国的暴发户。
有人称他们是都市的守望者,也有人说他们是城市的建设者。
他们手中掌握着强大的资本,用钢筋水泥悄然改变着中国人的价值取向,也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
由《英才》杂志、北京中坤投资集团和作家文摘报社联合举办的“都市守望者”研讨会暨房地产行业与文化界交流座谈会,2003年岁末在北京五洲皇冠假日酒店举行。不妨听听各界专业人士怎么看?房地产开发商自己又如何申辩?
平衡点在哪里?
宋立新(英才杂志社总编辑):我们今天讨论的话题是房地产商的社会良心。发展商认为外界对发展商的要求是过高的,可是消费者认为发展商的自我要求是过低的,我们希望今天这个会进行一种思想的碰撞,看看这中间的平衡点到底在哪里?
刘进元(作家文摘报社常务副总编辑):我们希望有仇的说仇,有怨的诉怨,大家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去说,也就是对社会负责。
焦青(北京中坤投资集团常务副董事长、总经理):作为开发商,我们致力于制造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客户需求的高品质的房地产项目,这不仅是我们个人良知的体现,也是我们企业理念和诚信的体现,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房超(北京国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房地产是一个城市的百年大计,它应该荟萃这个时代的技术水平、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的文化水平。做房地产的人,必须具有强烈的对城市、对社会、对历史和文化的责任感。地产行业是一个新兴的、不成熟的行业,没有形成主流产品,没有代表这个时代,业主和房地产商之间的矛盾自然比较激烈。
资本的强权
蒋巍(中国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副主任):商场上永远通行的法则是最低的成本追求最高的利润,无论是有良心的,还是没有良心的,全是这样一个规律来解决问题。应该鞭挞的是我们的游戏规则没有束缚他们,游戏规则对消费者也没有给予应有的标准。
张宝全(今典集团董事长):我觉得今天不是反思我们在倒退,而是反思我们在进步。一个进步是民众已经有了一种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而且发生纠纷的数量大幅度下降。同时也应该看到,资本的强权非常严重。比方说一个小区的命名,如果开发商喜欢黄金,就可以叫“黄金花园”,但这个名称未必是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
齐宏(北京东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我个人并没有觉得房地产行业的道德水平比别的行业更高或者更低,今天产生很多方面纠纷的根源,不是道德问题,不是经济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政府体制上的问题,是土地所有制带来的一些法律问题。
没良心的一群人
张同吾(评论家、中国诗歌学会秘书长):有良心就能把房地产做好吗,这是一个起点,一个道德底线。除此以外,还有更开阔的视野和话题。
王征(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外界认为我们没有良心,或者是良心被狗吃了,是最没良心的一群人。在业内我们相关的人又把自己捧得很高,反差很大。
开发商有这么大胆吗?
王梓夫(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创作室主任):道德和良心最缺乏的不仅仅是开发商和房地产商,是我们民族普遍存在的现象。最需要讨要的,不是向我们开发商,而是管我们开发商的人。曹雪芹的故居专家一致呼吁要保留下来,但就是拆掉了,谁拆的呢?当然不是开发商拆的,我们开发商有这么大胆子吗?
李长山(太合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一个有良心的房地产商是很累的,涉及到的方面比较多,比如说我们民工有几个能看得懂图纸?昨天还在麦田里割麦子,今天让他到现场来拉钢筋,这就是一个问题。比如说隐蔽工程,穿墙管阻燃的有2000多块钱一吨的,有6000的,还有1.2万一吨的,有些开发商怎么便宜怎么是,埋在墙里面就不管了,谁来监督和检查呢?良心不讲不行,起码能督促我们开发商自责自己,少破坏一点,多建设一点。
毛大庆(北京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让观众说,你心目中的开发商是什么东西。台下开始喊,暴发户,暴利,反正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词。我老觉得开发商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土地开发、拆房子、拆古建筑、居住消费、资本整合、政策的制定,开发商都要参与。好像从来没有人讨论外国的开发商是不是守望者。到了中国以后,这个问题尤其显著了,但是我觉得这件好事,因为其实这是在抬高我们发展商的一个身份。
良知标准怎么走?
李德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兼哲学原理研究室主任):我不是一个道德主义者,市场经济并不寄托在道德上,但不能因此就忽视开发商应有的理智和道德良知。我觉得判别开发商的道德境界有一个标准,就是尽力促成新的、健康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还是依托旧的体制自捞,这可以成为道德良知的一个重要的分界点。
徐秉迪(北京中坤投资集团副总经理):中国的开发商应该说是最努力的,做的也是最辛苦的。因为他要关照的方方面面太多了,把所有的矛盾归结在开发商头上,那也不对。
陈长春(北京金地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其实我觉得大部分的良心对于我们大部分的开发商来说,是一个非常低级的,生理底线的要求。只有道德方面的要求,20年以后,我们做的东西是要推翻的,是在制造钢筋混凝土的垃圾。如何达到我们社会责任,才是关键。 第一,人的价值要大于物的价值;第二,共有价值大于个人价值;第三,社会的责任、客户的责任和员工的责任要大于股东的责任;第四,长期的责任要大于短期的责任。
多大效益多大苦衷
贺绍俊(小说选刊主编):开发商最重要的是做生意,做好生意的前提就是我们有完善的法规。
魏建军(北京京隆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房子有了问题,老百姓怪发展商;设计出了问题,是发展商;规范出了问题,还是发展商。因为你是效益的最大获得者。我们发展商不要去诉苦,你获得最大报酬时,你就有最大的苦衷,这是平衡的。你们好好的活着,好好的去开发,好好的去挣钱就完了。
投诉比例不是最高
万方(作家):我生活在这个城市,这个城市的每一点变化,都跟我的情感有密切关系。实际上我生活的这个地方就交给了开发商们,他们是什么样子,实际上还是挺重要的。作为这个城市的孩子,从出生到中年,我真的希望建设者不要丢失它原来的面貌。对于开发商来说,你们挣到的是钱,是好事,我们谁都想过更好的日子,但是一个城市的面貌,它在审美上的价值是无价的。
易小迪(北京银信光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在今天这样中国的市场水平上,外国人是做不出来的。他们的管理水平再高,无法做到今天房子这样的价格,我觉得这是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的表现。但是,今天做到没有投诉是不可能的。房地产从绝对额来说,它的投诉比例已经不是最高的了,从投诉案件的比例它排在第一,但是消费额已经达到了5000多亿。我们现在行业本身的管理还不成熟,所以造成的问题我们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开发商是破坏者吗?
刘庆邦(作家):我们北京市的文史委,才是真正的都市守望者。刚才说的开发商不是守望者,顶多是一个建设者。但是现在呢,有些人就把开发商看成是破坏者,是都市四合院、都市文化、都市历史的破坏者。凭良心既是一个最低的标准,也是一个最高的标准。要达到这个高的标准不容易。
张健(三能达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房地产的规则越来越严密,也越来越合理。2002年建设部有13号文件,北京市发了33号文件,凡是进入商业化操作的土地,不得用协议出让,必须用挂牌,招标,拍卖的形式。这个规则出来以后,对我们房地产商来说,以前没规矩的地方,现在有规矩了。
周孝正(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房地产开发商在中国属于强势群体,有能力做好都市守望者。但是,我们开发商搞一个小区什么都考虑到了,就不考虑为小区建一个精神家园。我们要想守望我们的北京,必须要加人文。人文的意思就是说,开发商需要跟作家、跟艺术家经常沟通,盖小区,可以盖一个建筑物,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场所,也可以叫心理调节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