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脸色红润的美国人突然喊道:“嗨!姚明!你是姚明!”易建联听到有人喊他姚明,微微笑了一下,用他学到的简单英语礼貌地回答:“不,我不是姚明。”这是易建联第一次在拉斯维加斯参加阿迪达斯的NBA训练营时,被老外误认的场景。
当姚明在全球如日中天时,易建联就不可避免地生活在姚明的影子里。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易建联都很难摆脱。
“我肯定不喜欢被称为姚明。怎么会有第二个姚明呢?姚明就那一个。在美国,乔丹也没有第二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易建联试图摆脱同姚明的联系,但不管易建联如何不情愿,人们依然喜欢把易建联看成“姚明第二”,看成下一个姚明。
事实上,这种看法更多的是从商业角度出发的。商人们都看到了姚明身上巨大的商业价值,当然不会错过下一个“姚明”了。因此,姚明与易建联身后的商业运作团队也很自然地被人们所关注。
价值在于个性
把易建联和姚明在进入NBA之前的商业价值做个对比,不难发现阿联比同时期的姚明更红。
同为篮球明星的易建联和姚明无疑属于两种类型。相比健康向上、沉稳朴素、象征主流文化的姚明,易建联显得新锐、自我、潮流,他会吃快餐,听R&B音乐,穿新潮服饰,看时尚杂志。
或许是家庭出身不同,相比出身篮球世家的姚明,易建联入道不早,且颇具曲折。
1987年10月27日,易建联出生在广东省鹤山市一户普通邮政职工之家。按南方的习惯,易建联被称为“阿联”。阿联的父亲易景流、母亲麦美玲都曾是手球队队员。秉承父母的基因,阿联小学毕业时就已长到1.93米,不少人建议阿联做个运动员。但阿联的父母当初并不同意,在他们看来,运动员只是青春饭,“我们希望儿子能读好书,而不是成为职业运动员。我们不愿儿子走我们的老路。”
不过,阿联很幸运地遇到一位伯乐。1999年夏天,12岁的阿联一时心血来潮和伙伴们报名参加了深圳的街头篮球赛事,1.94米的他在比赛中表现出的灵气和篮球天赋让在一旁观看的体校教练相中。该教练如获至宝,说服了阿联父母,此后,阿联踏上了篮球之路,进入广东宏远俱乐部,并入选中国国家青年队。
阿联的幸运也表现在广告代言上。如果把易建联和姚明在进入NBA之前的商业价值做个对比,可以发现易建联比同时期的姚明更红火。在去NBA之前,姚明在国内只签了一个几十万元的商业代言合同。易建联15岁刚出道时,耐克、可口可乐、安利等国际品牌接踵而来,去年其和伊利之间的合作更被传出代言费150万元的国内篮坛最高价。
对于这种现象,一家体育营销公司的总经理认为:“易建联是沾了姚明的光。姚明的成功,让商家看到了易建联的商业价值,认为易建联是下一个姚明。”
这种评价,易建联并不愿意听:“我不想人家老拿我和其他人比,无论跟谁。人家是人家,我是我,没有什么好比的。”易建联的自我评价得到一商家的认同,该商家向《英才》记者分析道:“易建联真正的价值在于其不同于姚明的个性。”一家鞋类赞助商也认为:“阿联有点儿像姚明,但又不同于姚明。我们很喜欢。”
或许正是因为易建联鲜明的个性,同样崇尚个性的耐克,与他签下了6年代言合同,并且为天蝎星座的阿联打造了专属的天蝎图案的个人标志广告。
任何一个明星背后都有个团队。人们模仿姚明背后的“姚之队”,将易建联背后的团队称为“易之队”。如果单单从易建联现有的商业价值来看,“易之队”无疑是成功的。
是非"雄鹿门"
“球员进了NBA就是一件商品,那些球队,经纪人,都是生意人,在他们眼里,只有生意,只有商品。”
“易之队”背后的主谋是广东宏远队。
如果没有“雄鹿门”事件,广东宏远的口碑还不错。不仅培养出了阿联这样出色的运动员,而且商业化运作也很到位,阿联的品牌地位可与姚明相比,站在同一阵营上,同时品牌形象又具有差异化,避免了同姚明在代言上针锋相对的竞争。“差异化很重要。否则只能和姚明打价格战了。”一位品牌策划人士很推崇宏远对阿联的品牌包装。
只是,在近期NBA暴炒的“雄鹿门”事件,让阿联的形象一落千丈,也将“易之队”推进了挨批的漩涡中。
2007年6月,阿联参加了美国NBA选秀活动。对篮球运动员来说,选入NBA意味着职业生涯的最大荣耀。2002年,姚明也是通过选秀,以“状元”成绩入选了火箭队,成了NBA球员。此后,无论球场战绩还是商业价值,都以火箭般的速度攀升,短短几年,就从数十万广告代言费飞跃到数亿元,并连续多年进入《福布斯》名人排行榜前几名。
阿联的球技比姚明差一些,以第六顺位的成绩被雄鹿队拦截下来。这个结果显然不是“易之队”想要的。因为雄鹿队在NBA的36支球队中不算强队,所处的密尔沃基又是个小地方,人口仅比阿联的老家鹤山市多十万。最关键的是,密尔沃基的华人很少。在“易之队”看来,到那种地方去,阿联就没什么商业价值了。阿联的美方经纪人费根直截了当地拒绝了雄鹿队的橄榄枝,并让其放弃阿联。
参与选秀的运动员并没有挑选权,只能被动等待被挑选。这让阿联的处境很尴尬。按照游戏规则,阿联只有四个选择:或者签约雄鹿;或者劝说雄鹿拿自己同其他队进行球员交易;或者放弃NBA,回国内打球;或者来年再参加选秀,只是一年内不得再参加任何比赛。无论哪个选择,对阿联来说都处于不利位置。“易之队”在第一时间作了第二个选择。无奈,雄鹿队要强扭阿联这个中国瓜,不放手阿联,并利用舆论炮制了“雄鹿门”风波。
在雄鹿的主导下,西方舆论几乎一面倒地谴责“易之队”,呼吁阿联加入雄鹿队。先是密尔沃基当地的报纸《哨兵报》代表当地球迷热烈欢迎阿联,雄鹿高层也通过多个媒体表达了对阿联的青睐之意。在“热脸贴了冷屁股”后,密尔沃基和部分美国报纸又开始批评宏远的商业至上主义,批评阿联的经纪人,让阿联别受“身边人”影响。
对此,阿联申明道:“不去雄鹿是我的主意,经纪人是按我的意愿办事。”一句善意的话,“伤害”了密尔沃基球迷的感情,阿联与“易之队”遭到了排山倒海的恶批。即使是国内舆论,也倾向阿联去雄鹿,认为阿联不该“毁掉婚约”。姚明及其代理人章明基也发表意见:“如果是姚明,被雄鹿挑中,会过去打球”,以及类似球员打球的重要性要甚于商业利益等论调。
千万别就此认为雄鹿就不考虑商业利益了。“进了NBA就是一件商品,那些球队,经纪人,都是生意人,在他们眼里,只有生意,只有商品。”NBA的过来人王治郅冷眼评价道。
中国篮管中心主任李元伟则表示:“对方(雄鹿)显然控制了当地的媒体,但雄鹿那边也就是在造舆论,没什么实际的动作,也没主动过来谈。”在李元伟看来:“像易建联这种事,也许球迷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俱乐部的总经理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无疑,雄鹿门乃是阿联既得利益体宏远同雄鹿队的商业博弈。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宏远为阿联请的经纪人费根是排名前三的NBA经纪人,或许“雄鹿门”事件本身就是双方的一个策划。只是这种商业策划,最好不要有损阿联的形象。运动员明星不同于演艺界明星,健康的形象直接影响到运动员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