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湖北能源发布一份非公开发行预案,发行完成后,湖北省国资委在湖北能源第一大股东的位置将被央企三峡集团所取代;4月渤海活塞发布一份收购报告书,显示第一大股东滨州市国资委拟将持有的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北汽集团。
湖北能源 变身央企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湖北能源中长江电力持有28.42%的股份,并通过长电创投间接持有1.23%的股份,合计持有湖北能源总股本的29.65%,为湖北能源的第二大股东,而三峡集团为长江电力的控股股东。
如此,本次定增完成后,三峡集团直接持有湖北能源14.53%的股权,加上长江电力控制的24.43%(增发稀释后)股份,三峡集团将直接和间接控制湖北能源38.96%的股权,湖北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三峡集团,成为其二级子公司。
湖北能源是湖北省国资委管理的省属大型企业,主要从事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发挥着湖北全省能源保障平台的功能,2013及2014年营收分别为111.2亿元、72.9亿元,净利分别达到9.6亿元、11.4亿元。湖北省国资委(持有湖北能源33.22%的股份)为何将这样一家有着重要作用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位置拱手让人?
往前翻阅,《英才》记者发现,2015年3月19日,湖北省国资委与三峡集团签订了一份《关于依托湖北能源集团深化合作的协议》。
协议称,央企三峡集团承担着“建设三峡、开发长江”的历史使命,在目前国企改革背景下,希望加大与地方政府和能源企业的合作。而湖北省国资委作为湖北能源第一大股东,亟需寻找资金和资源做大做强湖北能源集团,夯实全省能源保障平台,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能源保障。
根据协议中的合作步骤。第一步,双方开展项目合作。促成陕煤集团与湖北能源集团共同搭建陕煤集团在湖北的唯一煤炭销售平台。其次,由三峡集团牵头推动并参与和陕煤集团、湖北能源集团合作组建项目公司,在湖北荆州投资建设煤制气项目。
第二步,推进股权合作。在条件成熟时,由三峡集团对湖北能源集团增资,成为湖北能源集团第一大股东,继而实现对湖北能源集团合并报表。
虽然湖北省国资委让出了湖北能源大股东的位置,但却换来了三峡集团及陕煤集团在湖北的大手笔投资。
根据湖北能源与三峡集团、陕煤化集团签订的《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及《关于投资设立煤制气及煤电项目公司的协议》显示,陕煤集团与湖北能源按照50%︰50%的股权比例共同对湖北能源所属全资子公司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煤投)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的湖北煤投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由湖北能源合并报表。
陕煤化集团与湖北能源同意将增资扩股后的湖北煤投打造为湖北省煤炭供应保障平台,并通过合理制度安排,有序推进,最终使湖北煤投成为陕煤化集团在湖北市场的唯一煤炭销售主体。陕煤化集团从2015年起,通过增资扩股后的湖北煤投每年向湖北省供应1500万吨以上优质、优价煤炭,根据市场需要,可持续增加煤炭供应量。
煤制天然气项目争取在2015年底前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力争在3-5年时间内,建设形成年产气40亿立方米产能。燃煤电厂项目争取2020年完成2台单机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投产发电。据估算,只煤制天然气项目总投资约285亿元。
渤海活塞 转投北汽
2014年6月16日,滨州市政府与北汽集团“北汽滨州生产基地”举行签约仪式。据北汽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海纳川公司董事长韩永贵介绍,该项目是北汽集团零部件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总体规划,北汽集团将以海纳川公司为投资主体,总投资138亿元。
此次签约的“滨州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是截至目前北汽集团在京外布局的规模最大的零部件生产基地。
在仪式上,北汽集团董事长徐和谊表示,滨州在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产品方面,具有深厚的产业基础。滨州市委、市政府对发展汽车产业以及与北汽集团的合作表达出了巨大的诚意,双方对汽车产业在滨州市发展的期待和战略思路不谋而合,这为项目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
滨州市向北汽集团表达出的“巨大的诚意”是什么?《英才》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就在签约仪式当天,滨州市政府与北汽集团还签署了一份《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协议显示,拟将第一大股东滨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的渤海活塞32.06%的股份无偿划转给北汽集团持有,也就是说,此次划转,北汽集团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
在今年4月渤海活塞披露的收购报告书中也对此次股权划转做出解答,“为优化滨州市国有资产结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渤海活塞与北汽集团强强联合,滨州市人民政府、滨州市国资委拟将直接持有的渤海活塞32.06%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北汽集团。”
“控股权变更背后是整个国有资产需要一个大的整合洗盘,把一些资产、社会资源进行重新的有效配置。”大同证券研究所所长石劲涌对《英才》记者表示,“央企等企业进入会加大对整个资源的整合力度,有利于它整合整个行业,整合完成后有利于它控制成本,提高效益。”